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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公示
录入时间:2023-1-10 浏览量:927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1日至4月5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红十字会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6月23日,召开了巡察反馈会议,州委巡察组向州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州红十字会党组高度重视,坚持举一反三、主动认领,及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一是以高度政治自觉性部署巡察整改。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2次,召开州红十字会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切实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党组书记亲自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全会上下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二是以细致的工作态度开展巡察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印发《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州红十字会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对照问题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整改期限。三是以务实的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整改。各分管领导带领各部室对照具体反馈问题,按照整改措施,开展自检自查、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反馈问题全力推进、逐一结账、清零销号。巡察反馈问题3个方面13个问题,制定了30项整改措施,目前,3个方面1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30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建立完善制度37个(其中新制定27个,修订完善10个)。按要求报送了《中共甘孜州红十字会党组关于落实州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践行新思想不扎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关于“学深悟透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的要求,深刻理解内涵要义。通过谈心谈话,理清部分干部思想上存在的顾虑,激励干部保持对红十字事业的工作热情。扎实开展思想政治提升工作、作风建设年•“清风2022”六大专项整治活动,采用专题讨论学、实地参观学、视听体验学、个人深入学等方式,推动学懂弄通做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修订完善了《州红十字会党组学习制度》《州红十字会党支部学习制度》《州红十字会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等制度。每周周一、周五常态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今年7月1日第6次党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7月29日第7次党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甘孜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方案》,9月19日第8次党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李克强“9•5”泸定地震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9•5”泸定地震抗震救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通过党组(扩大)学习会、会长办公会、支部会议等学习方式传达中央、省、州重要会议精神,与推动红十字会事业发展相结合、围绕职能职责、主责主业部署安排,贯彻落实。今年6月至今,已组织集中学习18次。

       (2)关于“开展主题教育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和引导党员干部提高对党史学习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结合思想政治提升工作等载体,全方位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今年6月至今,先后组织3次支部大会深刻剖析问题的根源。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各类主题教育“回头看”,对教育资料不全等5个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完成。

       2.把握新时代红十字事业职能定位不准,履行职能职责存在差距。

       (3)关于“推动全州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等,努力提升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水平,准确把握新时代红十字会的理论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红十字会的指示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抓好红十字工作具有关联性、耦合性的各项重大改革,坚决去“四化”、强“三性”,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任务,遵照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务实创新,推动红十字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州委“12345”总体工作格局,广泛凝聚社会力量、汇聚爱心资源,开展人道救助。实施肢残患者专项医疗救助,积极对接,今年7月1日至15日组织省内专家团队,赴我州对肢残患者开展义诊、筛查和术后回访。实施儿童先心病专项医疗救助,对接省内专家团队赴我州对儿童先心病患者进行筛查。进一步扩大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疗救助范围,为最易受损的群体解决最迫切的人道需求。圆满完成了99公益网络筹资目标任务,募集资金10万元。今年普及培训7472人,红十字救护员447人,提前超额完成了救护员培训任务。

       (4)关于“提升公信力感召力方面力度偏软,治理结构不完善,社会资源宣传动员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加强公信力建设,为红十字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等规定,依法接受每一笔捐赠资金,定期对捐赠情况进行公示,每年向理事会、监事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规范理事会、执委会、监事会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加强红十字会内部监督制约,形成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内部治理结构。今年6月至今,组织18个县(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和工作人员4次集中参加业务培训,会党组成员和领导班子走访基层红十字会指导文化建设、业务发展、宣传工作。今年6月召开全州红十字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培训会议,筑牢全系统干部职工防范化解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鉴于大众社会对红十字会动员社会力量募集款物等关注度高,我们定期不定期的在政府官方网站甘孜州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甘孜州红十字会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公示。“9•5”泸定地震期间,分别于2022年9月5日在网站发布了《甘孜州红十字会关于“9•5”泸定地震接受社会捐赠的公告》,于9月8日公布了《甘孜州红十字会“9•5”泸定地震捐赠资金公示(一)》,于9月9日公布了《甘孜州红十字会关于“9•5”泸定地震社会捐款情况公示(二)》,于9月10日公布了《甘孜州红十字会关于“9•5”泸定地震社会捐款情况公示(三)》,于9月12日公布了《甘孜州红十字会关于“9•5”泸定地震社会捐款情况公示(四)》,于9月14日公布了《甘孜州红十字会“9•5”泸定地震捐赠资金公示(五)》,于9月19日公布了《甘孜州红十字会“9•5”泸定地震捐赠资金公示(六)》,于9月22日公布了《甘孜州红十字会“9•5”泸定地震捐赠资金公示(七)》,于9月27日公布了《甘孜州红十字会“9•5”泸定地震捐赠资金公示(八)》,于9月30日公布了《甘孜州红十字会“9•5”泸定地震捐赠资金公示(九)》,于10月11日公布了《甘孜州红十字会“9•5”泸定地震捐赠资金公示(十)》。通过及时公开捐赠信息、及时反馈捐赠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组织第三方审计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和审计监督。

       3.党组议事制度不健全,议事决策事项随意化。

       (5)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按规定的权限议事和决策;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规定和主要事项领导末位发言制,让党组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提高民主决策质量。今年6月至今,先后组织召开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11项重要事项。

       (6)关于“党组会与行政会界限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召开党组会议,修订完善了《甘孜州红十字会党组议事规则》《甘孜州红十字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理清党组会与行政会边界范畴,坚决杜绝党组会研究事项泛化,包办代替行政会的现象。严格将党组会议和会长办公会议区公开来,杜绝混开混记党组会议记录现象。会议纪要做到及时召开及时记录,如实完善记录班子成员的发言及表态。

       4.意识形态、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弘扬红十字精神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大力宣传“三救三献”核心业务,传播人道理念,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识,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重要工作内容,每半年开展1次专题梳理和分析研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主导权;规范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专卷,及时整理和归档2020和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建立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卷。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组和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履行情况作为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系统培训内容,督促和指导下级红十字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教育和引导各级红十字系统和干部职工。今年6月至今,已召开3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

       (8)关于“落实保密管理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提高保密意识,将保密工作作为党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学习会学习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保密工作学习、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压实保密责任,每年专题研究1次保密工作,建立完善保密工作制度,明确保密工作责任,规范涉密岗位、涉密载体的管理,规范渉密文件的制发、登记、流转、归档、销毁等各环节管理,坚决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编制秘密事项清单,结合单位实际,编制《甘孜州红十字会秘密事项清单》,并严格执行。今年6月至今,安排1名人员参加保密工作培训,组织召开保密工作会议1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弱化。

       (9)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未压紧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工作安排和重要议事日程,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教育微课堂,每年至少组织全系统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强化廉洁从政观念,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性地对系统内党风廉政风险进行分析研判,每年至少专题研究部署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上1堂专题廉政党课、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修订完善了《甘孜州红十字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9项制度。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细化班子和成员的分工,压紧压实“关键少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心谈话。今年6月以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实现了全覆盖。全面排查州红十字会廉政风险点和风险岗位,明确风险等级,健全防控措施,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10)关于“未查见党务政府财务公开相关资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党组明确党务政府财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健全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相关制度规定和监督考评机制,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采取集中培训、线上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培训工作,着力打造业务知识过硬、专业能力强的公开队伍。通过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公开政务财务,在甘孜州红十字会网站等对党务政务财务进行公开。目前,在甘孜州红十字会官网等党务政务财务公开5期。已制定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和群众公示党务政务财务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落实专人负责公开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

       6.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对出现网上下载、照搬照抄问题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文风反映出的工作能力不足、工作态度敷衍、形式主义等深层次问题与提升能力、转变作风结合起来,持之以恒改文风、转作风、树新风。建立健全公文审批制度,规范各类公文的制发程序,杜绝随意行文、“白头文件”等问题出现;严格公文的审核把关,所有正式行文,必须经主要领导审签后,由办公室归口把关发出。加强文书档案的管理,认真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分类规范管理文书档案。(2)加强对相关政策和理论的学习,把握政策要求,纠正“流于形式”的问题,突出“重在落实”的导向。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单位内部“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没有必要设立的的坚决不设,可设可不设的尽量不设,着力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撤销单位内部“领导小组”3个。在合理设置领导机构的基础上,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和职效问责制,不断强化部室的职能作用,调动干部职工工作活力。(3)多深入一线、多掌握实情,超前思考,未雨绸缪,充分考虑各类因素,确保相关项目落地落实。今年6月至今,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组织医疗专家组深入石渠、理塘、德格等五县开展了肢残患者术后康复回访和送医下乡,对3660余名高原肢残患者进行了诊疗,确保了肢残患者救助等项目落实落地。向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和走基层送温暖中发放了口罩9200只、棉被1600床、毛毯300床。

       7.关于“对县(市)监督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严格执行《四川省红十字会捐赠物资接收管理办法》、对从州红十字会渠道发放到县(市)的资金物资,落实专人全过程跟踪,及时跟进资金拨付、物资发放进度,拨付、发放完成后及时收集并整理相关资料。对拨付、发放不及时的通过电话督促、函询提醒等方式督促整改,确保资金和物资落到实处。通过每年召开业务培训的方式,提升基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各级红十字会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常态化加强系统内财务监管,定期向理事会、监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主动接受监督。(2)在6月召开的全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上就卢昊案以案说法说纪,开展警示教育。每年组织召开1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形成会计、出纳岗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和项目审计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结合实际健全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入手规范财务运行,形成会计与出纳岗位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机制;加强财务人员的廉洁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并充分用好银行提醒短信、领导审核把关等监管手段,加大对资金收支的过程监管,消除廉洁风险隐患。(2)进一步认真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准确把握工会活动、会员福利、慰问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已对2020年度重复领取加班费750元等资金进行了归垫,(3)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落实专人管理公务用车,对确需使用公务车辆的,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严格执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要求,遵循“合规、必需、节约”和安全的原则,尽可能减少运行维护开支。按照预算安排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加强审核把关,规范专项资金支出;加大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防止因业务不熟而出现列支渠道错误的情况。(3)对5•12汶川地震、4•14玉树地震“睡眠户”整改完成并重新设立新账户,结余资金按省红十字会安排上交。(4)制定完善了《甘孜州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办法》等5项机关财务工作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支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9.党建主责意识不强

       (1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组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党建业务培训,自觉把党建摆在重要位置,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组核心作用,自觉把党建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8月12日组织召开了州红十字会党建工作会议。加强党建引领,把业务工作贯穿到党的建设各方面,以党建引领业务,以业务促进党建,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12)关于“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和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修订完善了《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等10项党组工作制度,加强党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结合公职人员思想政治提升工作、作风建设年•“清风2022”六大专项整治活动等,提升领导班子和党务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和党建业务素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认真编制党务公开目录,探索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的融合机制,以公开倒逼决策用权行为,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1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党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组织生活质量。修订完善了《甘孜州红十字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甘孜州红十字会干部行为规范》,坚持每月点题制度,扎实开展好主题党日和机关党员“双报到”活动;规范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的记录,落实专人对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进行全程记录。每次党组会议召开后,及时形成规范的会议纪要并在一定范围内印发;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实党支部书记与党员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的制度,同步推进支部书记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加强党性教育,经常性开展党内法规的学习,让党员对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有更加清醒认识,不断增强斗争的本领和精神,更好地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功能作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挥民主生活会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作用,提升批评与自我批评质量,坚决防止自我批评隔靴搔痒、剖析根源就事论事,开展批评一团和气、以贬代褒等问题的出现,确保查摆问题具体有效、自我剖析精准到位、开展批评直面坦诚。充分运用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会后在一定范围内适当通报等手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14)关于“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召开党组会议,检视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剖析材料,进一步查摆和剖析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并在2022年民主生活会上通报整改情况。今年6月州委第三巡察组向红十字会党组反馈巡察会议后,州红十字会党组于7月1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参加会议并进行了点评,州红十字会班子成员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以严实的工作作风,积极的整改态度,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15)关于“党费缴纳未达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组织再次认真学习《党章》,让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务干部,深刻认识到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基本的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足额补缴了党费2463.84元。

10.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

       (16)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考察流程,确保干部考察程序不漏项、不走样。认真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办法》和州委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推荐选拔干部。修订完善了《甘孜州红十字会退休干部管理制度》《甘孜州红十字会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凡是需要党组研究和审议的事项,必须提请党组进行讨论审议。

       (17)关于“部分选人用人文书档案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材料的审核和归档,对不完善的材料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对缺失的材料能补齐的及时补齐;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在今后的干部考察工作中严把程序关、材料归档关,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出现。落实专人负责人事管理日常工作,规范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及时完善和更新归档材料。

       (18)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再次认真查核干部人事档案,认真核查缺失、遗漏、错误等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11.党组指导开展群团组织工作不力。

       (19)关于“工青妇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落实群团工作领导责任,加强和改进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把群团工作纳入党组工作的重要内容,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带头抓群团工作,积极参与群团组织重大活动。完善群团组织架构,积极对接州总工会,建立单位工会组织,开展工会相关活动,今年7月会工会组织带领干部职工到泸定开展工会活动和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大力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主动协调、解决涉及群团的问题,为群团组织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12.关于“监督执纪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经常性的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大活动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并检查指导,着力提高红十字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主动接受监督,定期不定期的向纪检监察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每年报告财务收支情况,积极配合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红十字会各项业务工作始终在纪检监察的监督下运行。“9•5”泸定地震发生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时全过程监督检查接受捐赠和物资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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