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预警信息归集与响应启动
各县(市)红十字会建立常态化部门联动机制,对接属地应急、气象、民政、交通、卫健等部门,动态收集、汇总辖区灾害预警、灾情苗头信息,按时报送州红十字会。州红十字会联动州应急管理局,全域汇总全州灾害相关信息,按层级规范上报四川省红十字会。州红十字会统筹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储备,协调交通、公安部门保障救灾物资运输与现场作业安全。接收灾情预警、灾害通报,核实受灾范围、人员转移、物资需求,开展灾情初步评估,分级启动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处置阶段
完整归集受灾人口、伤亡人员、转移安置群众直接经济损失等灾情数据。优先通过中国红十字会灾害管理系统线上填报;极端紧急情形可采取电话、微信、邮件先行快报。县(市)红十字会第一时间报送至州红十字会。州红十字会开展灾情核实、灾害等级研判评估,拟定初步救助处置方案,呈报会领导审批,同步上报省红十字会。值守联络机制: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固定救灾救助热线0836—2834531。
组织救援队及志愿者赶赴灾区,合理划分指挥区、物资存放区、群众安置区;开展帐篷搭建,落实防寒、照明、基础生活保障,做好营地安全风险排查。救灾物资到场后验收清点、登记造册,建立临时台账,做到账物相符;规范临时仓库管理,做好防潮防冻。按照分配方案,对受灾群众开展家庭箱、被褥、生活物资发放;做好受益对象登记签字,做到公开透明,优先保障老人、妇女、儿童、困难群众。
三、后期处置阶段
坚持以人为本工作原则,灾后重建工作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总体部署。州红十字会联合属地红十字会、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全域灾情综合评估,结合社会募捐资金物资存量,编制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专项方案;重建项目由州红十字会和受灾地区红十字会统筹实施。
|